图 书 借 阅 规 则

 

一、须持本人的条码借阅证借阅书刊,不准转借他人使用.记住个人密码,为防止微机误读,请勿折划,遗失此证,请速来挂失。

二、对教师全天开架借阅 .持条码证读者可自行到开架库内选书,将代书板插入取书处,1次限取1册,未选中的书刊,放回原位。

三、学生实行闭架借阅,不准入书库:

A、借书时讲文明,按先后顺序排对借阅,严禁乱挤、大声喧哗、违者扣发借阅证。

B、借书前先检索图书目录,(1)机读目录按书名、著者、索书号查询(2)书本目录按索书号、书名查询,然后用纸条写下索书号,凭索书号和个人密码由操作员办理借阅手续。

C、借还书时间:每周一至五课外活动借还,借阅期限为两周,超期一天,罚款一角.

D、学生对以上制度遵守情况,进入量化管理,可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重要条件.

四、阅读课为集体借阅,条码证有学科负责人专门管理,须持本学科条码借阅证借阅.不准转借他人使用,记住密码。可进入书库选书,也可在读者查寻系统检索后,将所选图书的索书号和密码发入指定信箱:TACXH18@163.NET),管理员进入书库取书,办理好手续后教师直接来借书处取书。

五、外借书刊登记后,请仔细核对种、册与登记是否属实,并查看有无破损和缺页等,发现问题及时声明。否则,还书时按规定赔偿。

六、借阅册数及借期:

教职工限借图书:

高级职称12册(其中专业类图书10册.借期3个月.文学2册,借期2个月);

中级职称10册(专业类图书8册;借期3个月,文学2册,借期1个月);

初级职称8册(专业类图书6册;借期3个月, 文学2册,借期1个月);

一般人员4册(专业类图书2册;借期3个月, 文学2册,借期1个月);

学生借阅1册(借期半个月,续借半个月)

集体借阅100册[开阅读课](限借50-100册,借期2个月,续借1个月)

七、为爱护学校财产,提高图书流通使用率,拟定所借图书损坏和遗失赔偿制度:

(1)轻度损坏图书按书价的10%--50%赔偿,损坏严重的图书按原书价赔偿;无法赔偿时按书价的3--5倍赔偿。

(2)图书遗失,原则上按原书刊赔偿,无法赔偿原书刊时,按下列规定赔偿。a.一般图书按书价的2倍赔偿。b.贵重不易买的图书按书价的5-10倍赔偿。c.成套图书遗失一本,按原书价的2倍赔偿。d.遗失和损坏图书者,将罚款交会计室,交款单据交图书室,方可继续借阅。e.损坏条码者罚款2元。

八、可续借1次。但对已有预约的书刊,不再办理续借。

九、所借书刊,应按期归还,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.10元。

十、如遇特殊情况,不论到期与否,本馆可随时索回。

 

特 藏 文 献 管 理 规 定

 

地方志、古籍资料、内部和贵重文献等均入特藏书库,有专人保管和利用。

1.实行闭架管理,主要供室内查阅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外利用者,须经学校负责人批准。

2.查阅特藏文献,要经负责人批准,并办理登记手续。对文献要精心爱护,小心翻阅、不得折页、圈划、批注和污损;不得把纸放在文献上摘录资料;不得拍照和复制,必须拍照和复制要经负责人审批,并按规定办理。

3.内容反动,观点有问题,珍贵的文献,因教学科研或政治教育需要,可学校负责人允许,凭借书证在室内查阅利用。

4. 除遵守以上规定外,还应遵守读者借阅规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