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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书 借 阅 规 则
A、借书时讲文明,按先后顺序排对借阅,严禁乱挤、大声喧哗、违者扣发借阅证。 B、借书前先检索图书目录,(1)机读目录按书名、著者、索书号查询(2)书本目录按索书号、书名查询,然后用纸条写下索书号,凭索书号和个人密码由操作员办理借阅手续。 C、借还书时间:每周一至五课外活动借还,借阅期限为两周,超期一天,罚款一角. D、学生对以上制度遵守情况,进入量化管理,可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重要条件. 教职工限借图书: 高级职称12册(其中专业类图书10册.借期3个月.文学2册,借期2个月); 中级职称10册(专业类图书8册;借期3个月,文学2册,借期1个月); 初级职称8册(专业类图书6册;借期3个月, 文学2册,借期1个月); 一般人员4册(专业类图书2册;借期3个月, 文学2册,借期1个月); 学生借阅1册(借期半个月,续借半个月) 集体借阅100册[开阅读课](限借50-100册,借期2个月,续借1个月) (1)轻度损坏图书按书价的10%--50%赔偿,损坏严重的图书按原书价赔偿;无法赔偿时按书价的3--5倍赔偿。 (2)图书遗失,原则上按原书刊赔偿,无法赔偿原书刊时,按下列规定赔偿。a.一般图书按书价的2倍赔偿。b.贵重不易买的图书按书价的5-10倍赔偿。c.成套图书遗失一本,按原书价的2倍赔偿。d.遗失和损坏图书者,将罚款交会计室,交款单据交图书室,方可继续借阅。e.损坏条码者罚款2元。
地方志、古籍资料、内部和贵重文献等均入特藏书库,有专人保管和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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